2006年2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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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卖车偷车 机关算尽自首
翁建军

  以卖赃车为幌子,收到钱后再将所“卖”的轿车偷回来,这算得上如意算盘了;未曾想,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,在发现车子被盗后半个多小时就找回了刚买的“赃车”。结果,想通过放白鸽手法诈骗的家伙偷鸡不成蚀把米,无奈选择了投案自首。不久前,涉嫌诈骗的林多春被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  林多春系文成县人,曾是某地方马戏团的小丑演员,在当地也算是一位明星了。5年前,林多春因交友不慎染上了吸毒恶习,从此,马戏明星堕落了。为了吸毒,他耗尽家财坐吃山空,竟骗取了朋友的钱财。2000年7月,林多春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。
  刑满释放后,林多春不思悔改,打算疯狂捞一把,以弥补自己因服刑而带来的“损失”。去年7月15日,林多春打听到杭州某工程部经理洪某想买一辆低价车,便认为时机到了。
  7月18日,林多春在温州朋友处租借了一辆黑色尼桑风神轿车,然后与专门介绍赃车交易的湖南人赵某取得了联系。在中间人赵某的安排下,次日晚上,林多春与想买赃车的洪某见了面。于是,这辆价值20余万元的尼桑轿车,经再三讨价还价,最终以1.5万元成交。
  1.5万元就买了辆豪华轿车,洪某兴奋地驾着车开往住所,岂料后面尾随着一辆汽车,这是林多春在跟踪盯梢。此时是7月20日凌晨1时许。
  洪某将尼桑轿车停在了小区内,而林多春也探明了尼桑轿车的位置。
  7月20日上午6时许,洪某出门晨练时发现自己刚买的豪华轿车已不翼而飞。原来,这一切都是林多春经周密安排而实施的。林多春早已另配了该车的钥匙,于凌晨3时许进入该小区将尼桑轿车偷了回来。
  肥肉刚到口就不见了踪影,洪某心有不甘,仔细一想:肯定是林多春在搞鬼。抱着瞎猫逮死老鼠的心理,根据林多春无意中透露过他曾下榻某酒店的线索,洪某决定到那家酒店去碰碰运气。没想到,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,当日上午6时半左右,在林多春下榻的杭州某酒店,洪某又找回了这辆尼桑轿车。而此时的林多春刚吸完毒,正沉浸在梦乡之中。
  “夺”回了尼桑轿车,洪某当即开往桐庐,将车子停在桐庐的一位朋友家。他想,这回林多春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辆车了。
  林多春醒来发现尼桑轿车不见了,顿时心乱如麻,因为他的本意只是想骗洪某的1.5万元,而尼桑轿车可是租借来的,不将车还给朋友,那可是要赔的啊!
  于是,林多春又开始了“搜索尼桑轿车大行动”,但找遍各个角落仍一无所获。这回,林多春彻底地垂头丧气了。
  无奈之下,林多春又通过中间人与洪某联系,欲将1.5万元归还洪某,同时要求洪某返还该尼桑轿车。但洪某提出要2.5万元才肯返还轿车。
  钱未骗到,反而因轿车这一诈骗道具失控而可能背上巨额债务,现在,对方又要敲竹杠,雪上加霜的林多春面临着痛苦的抉择。终于,穷途末路的林多春迈着沉重的步伐跨进了派出所的大门,投案自首去了。
  林多春落网后,洪某、赵某也纷纷落入法网。目前洪某、赵某被另案处理。